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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2-07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监事会提前 5 日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下列情形: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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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