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积金中心电话(四川公积金中心)

2023-08-20 03:54:36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

1、一: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

2、二:对于单位及职工个人。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4、三:标准还指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5、招商引资或引进人才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6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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